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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大院供配电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大院供配电改造招标公告受业主的委托,对其业主大院供配电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概况1.1 项目编

业主大院供配电改造招标公告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业主大院供配电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HBT-16124110-244118

1.2 项目名称:业主大院供配电改造

1.3 项目内容及需求:大院供配电改造。

1.4 预算金额:120万元

1.5 最高限价:878565.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8 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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