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供排水管网项目已由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广开批投【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
2.1.3建设内容:1、中水管网建设自广宗县清漾水质净化 至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沿线经过友谊路、兴业大街、茂盛路、G340 国道,全长4180米。2、污水管网建设自光大环保能源(广宗) 至茂盛路与G340国道交叉口处的,沿线经过G340国道,全长1260米。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单位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招标文件中不按照“双盲”评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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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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