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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司保定唐县200兆瓦光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县1. 招标条件本河北公司保定唐县200兆瓦光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1. 招标条件
本河北公司保定唐县200兆瓦光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保定唐县200兆瓦光储示范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唐县,境内西北部属中山丘陵区,东南部为平原地带,总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境内主要山峰54座,海拔高度在73.4米~1898米。本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为200MW,直流侧总容量为240.01328MWp,光伏组串接入逆变器直流侧,经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后,接入35kV升压箱变低压侧,箱变将电压升压至35kV电压等级,通过35kV集电线路并入本项目22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项目35kV侧规划两段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新建1座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进线2回,出线2回,本项目建设主变进线1回,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保西站220kV母线,线路长度约22km,预留远期主变进线1回及出线1回,为附近其他项目接入本站预留条件,同时在升压站内预留2#主变扩建位置。项目配套40MW/160MWh储能系统,升压站规划生活区设施。

勘察设计人负责升压站、配套40MW/160MWh储能系统、光伏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全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升压站)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试桩方案编制、开展试桩相关工作及试验,并出具试桩报告。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由河北清洁能源公司履行线上采购流程,后续合同签订、执行等均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须附资质证明文件)。

3.2.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附资质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个容量10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合同中无法体现需提供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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