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收违章罚款系统软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代收违章罚款系统软件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代收违章罚款系统软件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ZRHJPJ2024-044
3、项目概述:
3.1根据邮政代收违章罚款系统和交警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接口,通过线路实现实时数据交换。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3.3项目预算:16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违章罚款系统软件相关服务;
序号 | 采购内容 | 控制价(含税) | 两年合计 | 备注 |
1 | 盘锦交警支队代收违章罚款系统软件服务 | 5万元/年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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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河交警支队代收违章罚款系统软件服务 | 3万元/年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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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6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5.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公安部的检测报告,依据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外挂软件安全管理规定,开发建设外挂软件系统。
5.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财务状况以成立时间至供应商投标报名之日为准);
5.5服务期内,如达不到招标人满意或有任何违法、违规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8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期内,省公司如实施本项目集中采购,应按省公司集采结果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因终止合同给中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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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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