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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2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坐标约为E112.76°,N24.07°。项目总装机容量约40MWp,计划安装单块功率不低于705Wp的双面双玻N型光伏组件。

本次招标范围是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供货容量不低于40MWp,N型单晶双面双玻705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以及附属设备的采购。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时间:计划2024年08月15日(暂定)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实际交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双面或双玻)N型光伏组件40MW及以上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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