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行审招核字[2022]54号 批准建设,以 饶行审审批[2022]78号 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业主为 饶阳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约5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1250㎡,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并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100㎡(含2栋公寓楼12100㎡、综合楼6000㎡),地下建筑面积3150㎡。项目建设完成后设置床位500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6F公寓楼,1栋4F综合楼(局部2F/1F)及其服务配套。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按照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进行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 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上级专项资金的
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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