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海安中心工艺优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海安中心工艺优化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海安中心工艺优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401813752
3、项目概述:海安中心工艺优化改造。
4、招标内容:
为提升海安中心邮件处理效率,压降处理和投递成本,对海安中心进行工艺优化改造,主要包含交叉带分拣机、集包平台、伸缩机、胶带机、钢平台等。最高限价299.85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自行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具备一个1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分拣机)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采购设备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框架协议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必须提供结算发票进行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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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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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