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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司鸡西热电厂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EPC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EPC总承包(三次)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三合村鸡西热电公司贮灰场。

2.4建设规模:本次拟在4号灰格现有灰面上修建围堤,采用3号灰格内的灰渣,以水力充填膜袋方式筑堤,围堤轴线面积约5.8×104㎡,围堤轴线长约905m,堤顶加高至263m,与现状3号格堤顶标高相同,格堤内平均堆灰高度约5.0m。设计由乙方施工单位出具。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7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2.6.1施工项目

本次施工内容拟在4号灰池现有灰面上修建围堤,采用3号灰格内的灰渣,以水力充填膜袋方式筑堤,围堤轴线面积约5.8×104㎡,围堤轴线长约905m,堤顶加高至263.00m,与现状3号格堤顶标高相同,格堤内平均堆灰高度约5.0m。经核算,4#灰格改造后增加库容约48.5万m³。

2.6.2扬尘治理维护工作:

承包方需设置4名专职维护人员对灰场区域扬尘治理工作到位,及时铺设防尘网及洒水覆盖干滩区域防止扬尘工作。

2.6.3灰渣清掏工作:

 

 

承包方负责将3号灰格中的灰清掏至我公司指定区域,预计工作量为600000m³,保证3号灰格清掏到位,保证2024年3号格可以顺利过冬。

2.6.4边沟排水及防溢流工作:

承包方需设置4名专职维护人员对边沟进行维护工作。冬季负责每日检查冰冻情况,进行打冰工作。保证边沟维持正常水位,防止出现溢流等环保事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个及以上已竣工的贮灰场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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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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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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