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密双主轴车削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精密双主轴车削中心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1A059
2.2 招标项目名称:精密双主轴车削中心。
2.3 数量:1台。
2.4 设备要求:
机床结构:卧式主轴;导轨及传动形式:进给驱动应采用高性能控制技术,丝杠传动,X、Y、Z轴均采用高精度、高刚性导轨;主轴保证能在最高转速下连续24小时正常工作;该设备用于各种复杂零件的加工,材料以优质碳素结构钢、不锈钢、钛合金为主,要求设备能在一次装夹下完成粗车、精车、动力铣削、攻钻加工,达到高效率,高精度,高可靠性;要求机床结构设计合理,床身采用优质材料制造,整体强度均匀,具有足够的刚性,有足够的静态、动态、热态刚性,并能采用先进技术,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动态品质;所选伺服驱动系统执行元件精度高,可靠性好,响应速度快。
2.5 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 。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提交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况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