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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东新能源公司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和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1. 招标条件本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和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和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为规划项目。两个项目各编制一本实施方案。(1)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在阿荣旗及莫旗境内规划建设30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分为阿荣旗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莫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两个子项目。(2)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在扎赉特旗境内规划建设200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标段划分:蒙东公司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和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境内。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6 招标范围:

(1)完成岭东基地三期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达到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深度。后续需根据国家或自治区关于风电基地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内容调整(包括建设场址调整)。

实施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工程任务及规模、场址选择、风资源情况、风电机组选型及上网电量估算、电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境影响分析、投资估算、财务评价(需做整体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单独两个子项目共三个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分析)等。

完成风机及升压站等选址工作,进行颠覆性因素排查,取得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环保、文物、军事等部门颠覆性因素排查文件。

(2)完成华能扎赉特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达到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深度。后续需根据国家或自治区关于风电基地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内容调整(包括建设场址调整)。

实施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风资源分析、风电场选址、风机选型、升压站选址、发电量测算、配套储能规模及储能设备选型、配套制氢规模及制氢设备选型(如有)、电力负荷消纳及接入系统篇章、工程任务及规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影响分析、投资模式分析、投资估算、出具估算表、经济评价测算等。论证本项目储能系统的功能定位、储能布置方案,论证自建大型、规模化、集中式调峰储能电站在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电力系统中的可行性和调峰意义。

完成风电场及升压站颠覆性因素排查,取得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环保、文物、军事等部门颠覆性因素排查文件。

(3)本技术服务应满足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项目技术审查要求,满足项目申报、取得建设指标等条件。另由此发生的相关调查论证费、报告编制费、报告修编费、税费及相关现场服务的车辆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应全部包含在项目报价总额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修编、完善、返工、重新报批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报价一经确定,不予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50MW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等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4日09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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