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脱硝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服务期限为每台机组30天,结合机组停运时进行,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火电厂CEMS改造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31 11:13到2024-08-06 17:00。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