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灵武马家滩170MW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送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
2.2 规 模: 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起点为青龙山330kV变电站,终点为待建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110kV升压站。线路位于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新建工程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线路径长度约8.1km(其中架空段线路长约7.0km,电缆段长约1.1km)。
2.3 标段划分: 灵武马家滩170MW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送出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5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6 招标范围: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送出工程起点为青龙山330kV变电站,终点为待建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110kV升压站,全线单回路架设,全线路径长度约8.1km(其中架空段线路长约7.0km,电缆段长约1.1km),采购范围包含输电线路手续办理、用地、协调、对侧间隔改造升级、整条线路施工、试验、调试、首年运维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 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线路施工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的1名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线路施工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本项目只需派驻1名项目经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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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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