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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浏览:0    
核心提示: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
  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纳林河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合作单位为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由内蒙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占地1566亩,处置规模1432万立方米。
 
固废综合处置量约140万吨/年(每年需要处置中煤远兴公司固废约45万吨、博大实地公司固废约25万吨、蒙大环保公司原贮存固废约70万吨),其中气化粗细渣约占总量的73%;锅炉细灰、炉渣、石膏约占总量的17%;水处理污泥约占10%。蒙大环保公司场内原固废贮存量约509万吨。
 
处置内容:涉及固废主要有水煤浆气化粗渣、细渣,约占总量的73%;锅炉细灰、炉渣、石膏,约占总量的17%;水处理污泥约占总量的10%。
 
处置标准:
 
1.远兴公司和博大实地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60%。
 
2.蒙大环保公司场内原贮存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40%。
 
注:如政府文件要求的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低于该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要求,则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按该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要求执行,综合单价按照相应基准价执行;如政府文件要求的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高于该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要求,优先执行政府文件,综合单价按照相应固废处置综合利用(减量)率区间价格执行。
 
处置方式:投标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选用国内外先进工业固废(水煤浆气化渣、锅炉炉渣、锅炉细灰、石膏、炉渣、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处置利用固废。
 
处置要求:该项目必须由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综合处置利用固废,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涉外事项均由投标人负责。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止。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产业园区。
 
2.5付款方式:固废综合利用(减量)率达到投标要求验收合格,投标人开具税率为6%已利用固废结算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业主一次性支付的相应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固废处置或综合利用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00 :00至2024年08月26日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产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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