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CZCB-2024-07-13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工期要求: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 4、投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液压节能装置设计及制造集成厂家。 (1)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人需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冶金行业同类型项目产品成熟应用的合同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和业绩清单。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或设备验收证明、用户方使用证明等);业绩清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套数、合同签订时间、投入使用日期、目前使用情况、业主方联系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以及新钢集团未列入客户(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 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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