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
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业主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GZ240579FW0024-0027
3、 项目概述: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维护业务外包
4、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采购(见表1),服务期18个月,总预算约36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拦标价,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如高于拦标价视为报价无效并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太原变电所配电设备维护业务外包 | 36 |
注:(1)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如高于拦标价视为报价无效并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承装修电力资质,承装承修等级均需在五级以上(含五级),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具有1名及以上电气专业工程师,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21年以来(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落款时间必须都是2021年以后的),公司至少有3个省、市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变电所运行维护或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阶段性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公司具备1台及以上自有柴油发电机组(500KW及以上),提供维修或购买设备的相关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安监局或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签发的高压电工证5人及以上,其他操作项目电工证2人及以上,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以及未按要求履约的相关责任及处理措施等内容。
9.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供应商按照合同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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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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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