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项目
2.1.3项目编号:HXZB2024-A2-00153-006
2.1.4建设期限:建设周期12个月(其中主业企业标准版实施部署3个月,多元化企业标准版实施部署、现系统数据迁移、与其他系统对接完善等9个月)。具体进度安排满足招标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2.1.6服务
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8最高限价(含税):¥3,500,000.00(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
2.1.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