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
2.2项目规模:10MW光伏发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9月20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山东泰安肥城虎门二期10MW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 |
山东泰安肥城虎门二期10MW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设备材料采购、场区土建工程、场区安装工程、交通工程、试验调试验收、试运、手续办理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含租金、租赁等手续办理、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清理、树木移栽、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费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永久租地)内的地面附着物拆除及清理,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试验调试验收、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光伏一揽子工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质监中心站检查及验收、电网公司并网验收(不含仿真建模)等并网及验收、环评水保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手续。承包人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软件资料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特别说明: 受光伏场区用地政策及民事协调影响,光伏场区实际场址和可布置容量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上述风险,所报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场址和容量变化而调整。 |
500 |
招标范围说明:
1.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甲方负责的费用,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110kV升压站、储能工程、送出工程,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110kV升压站、储能工程、送出工程的设计、建设等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泰安肥城虎门二期10MW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单个规模50MW等级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或至少具有3项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送电线路施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4 09:00到2024-08-21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