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福建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场站无人机智能巡视
2.3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梅岭风电场、下河光伏电站, 漳浦县六鳌风电场,长乐区午山风电场、三明市大田县大田
2.4 建设规模:333.5MW
2.5 计划工期:2024-2025 年,共计 487 个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在福建省诏安县梅岭风电场部署一套无人机智慧管控系
统,以开展对风机叶片、架空线路、水上光伏、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发输电设备 的智能巡视和缺陷研判研究。在诏安部署无人机机巢巡视光伏组件,利用中型 无人机配合高清挂载实现梅岭风电场风机巡检,利用小型无人机实现梅岭风电 场架空线路快速高清的可见光、红外图像双光的采集巡检,将巡检双光图像上 传智能分析系统平台,实现缺陷的自动识别,输出报告;同时在六鳌风电场和 午山风电场配备小型无人机实现架空线路巡检,在大田屋顶光伏配备无人机机 巢巡视光伏组件。利用多传感器数据数据算法完善开展多维度缺陷智能判定研 究,最终形成无人机智能巡视和缺陷研判技术的研究成果,开展专利申报、论 文发表及并参与相关团体标准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新能源场站无人机智能巡视平台建 设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8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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