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招标项目 能源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风机、海缆等全要素标注入海图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于2018年6月全容量并网,安装5MW-6.37MW风力发电机组14台,装机规模77.4MW,通过3回35kV海底电缆送至前薛110kV临时升压站(陆上升压站),一期项目海底电缆总长约40.415km(含后续计划将每组集电线路首台风机35kV海缆改接至220kV小麦升压站的3回总长度约为3.85km的海缆)。二期项目于2021年3月全容量并网,安装5MW-10MW风力发电机组45台,装机规模280MW,通过10回35kV海底电缆送至220kV小麦升压站(海上升压站),再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送至赤礁登陆点。二期项目35kV海底电缆总长度约107.96km,220kV海底电缆总长度约16k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能源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海缆、风机等全要素标注入海图服务(包括必要前置工作)并标注入政府官方电子海图,包括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海图标注等服务。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服务期为准,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图编绘或航道编绘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1个海图编绘或航道编绘项目负责人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和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不超过2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时整至2024年8月2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