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A、B、C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A、B、C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A、B、C标段(二次);
2.2建设地
2.3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在保障相关互联网线路、专线业务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对唐海镇通北小区、烟草楼、移民楼、渔政楼、土地楼、文苑花园一期、二中家属楼、盛世雅居、建行家属楼、市场东里、法院楼、海龙花园、建兴楼、海丰园、中行家属楼、小康东里、小康东里(房改办平房)、人行家属楼、老干部家属楼、粮食局家属楼、向阳里、鹤祥家园22个小区开展架空弱电光缆、废弃未清除、停用、破损严重、私拉乱接或其他隐患光缆进行整治工作,以改善周边环境,降低安全隐患,提升居民幸福感。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6工期: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本项目所涉及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通信服务公司;
d.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服务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5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 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进行投标,但总公司需要对其进行授权。
3.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在上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本项目A、B、C标段同时发布中标候选公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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