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厂前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厂前区工程,包括厂前区综合楼与职工餐厅、连廊、1#人流大门及门卫、产品检验楼、中心控制室,总建筑面积约17478.72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2、招标范围:
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厂前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3、工期:122日历天,具体详见工期节点。计划开工日期: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力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2)物资采购及工程服务须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3)遵守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条文的要求;
(4)满足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厂前区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有效社保证明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一份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建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及项下任一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总金额、含项目经理姓名或有效补充证明材料、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项下任一发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三份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房建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及项下任一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项下任一发票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到2024年9月3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