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浛洸镇。
2.2项目规模:白基村4.1MW+白群村4.1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应控制在80天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广东清远英德浛洸白基及白群“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为完成白群村及白基村分布式光伏项目,本工程采用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光伏区4.1MW*2(交流侧),安装容量5.90968MWp*2(直流侧),勘察设计、全场视频监控系统及操作系统接入清远公司厂内指定位置及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远程监控、场内检修道路、鱼塘改造、集电线路施工,并网光伏电站建设及设备(除组件、逆变器)采购、材料采购,所有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网或规范要求的试验、调试、定值整定计算、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施工临时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同时也包括所供材料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辅助设施工程等,建设期工程保险(详见商务条款);工程验收(含质监验收、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工作的“EPC交钥匙工程”。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清远英德浛洸白基及白群“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8 10:50到2024-09-0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