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项目规模:18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单次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由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免费送货至招标方指定指定位置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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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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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连沟煤矿掘进工作面过构造补强支护材料购置 |
高分子加固材料600吨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连沟煤矿掘进工作面过构造补强支护材料购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为煤矿加固煤岩体用硅酸盐改性聚氨酯材料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煤矿加固煤岩体用硅酸盐改性聚氨酯材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煤矿加固煤岩体用硅酸盐改性聚氨酯材料销售业绩(单项合同业绩煤矿加固煤岩体用硅酸盐改性聚氨酯材料供应量不少于100吨),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者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9 14:00到2024-09-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