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第二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晏县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项目名称:海晏县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 入围供应商最大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海晏县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包四) | 1家 | 牛肉、羊肉 |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本次仅采购(包四)。
最高限制单价:报价依照折扣率报价,以询价后的市场平均价为参考基准价,折扣率越低价格分值越高,具体的合同价格以单个项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不接受此项内容,视同无效投标。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2)包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定点屠宰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23:59(北京时间),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地点(网址):
方式:供应商登录 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0
提示:
(1)本项目征集文件免费获取。
(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征集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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