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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司营口热电厂火车车厢余煤智能清扫系统研发科技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1. 招标条件本辽宁公司营口热电厂火车车厢余煤智能清扫系统研发科技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辽宁公司营口热电厂火车车厢余煤智能清扫系统研发科技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营口热电厂一期2×330MW机组安装1套FZ1-2B型“C”型转子式翻车机,折返式布置,最大翻转角度只有165度左右,造成车厢底部、侧面的积煤无法卸净,加之受之外界环境和来煤煤质影响,每个车底和侧板长期频繁发生严重粘、冻煤,每车多达3-5吨。目前完全依靠人工清理,存在清粘冻煤的人工成本高、质量差、效率低、作业风险大等问题。本项目研发一套与翻车机系统配合使用的火车车厢余煤智能全自动清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成果等),以实现不开车厢门对车厢内余煤进行高效清理、收集、输送,替代人工清底作业,从而提高车厢内部粘、冻煤的清理效率和质量。

2.2招标规模:营口热电厂2×330MW亚临界燃煤热电机组。

2.3服务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入正式运行。

2.5 标段划分: 辽宁公司营口热电厂火车车厢余煤智能清扫系统研发科技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0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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