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汉中市 略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略电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略电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2.2招标编号:0866-24C2SXQY0587
2.3项目概况:陕煤略电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本工程设计装机容量9.8832MWp,光伏区由厂区和灰坝回填区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约为9.88hm2。其中厂区用地面积1.64hm2,规划装机容量2.0416MWp;灰坝回填区用地面积8.24hm2,装机容量7.8416MWp。项目运营期为25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光伏组件安装容量为9.88MWp,拟选用580Wp高效双面单晶硅组件,建设场地较为分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一批2.0416MWp预计于2024年9月30日前后到货,第二批7.8416MWp预计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后到货,具体到货数量及准确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保期:质保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地点:陕西省略阳县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光伏项目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PCCC、TUV、ITIS之一的认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件中载明的签约时间为准)N型TOPCON双玻组件580Wp及以上的单个合同100MW以上业绩,业绩不少于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9月3日下午17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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