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低空经济产业园先导区建设项目已由郑州上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低空智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低空经济产业园先导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24-GC-0807
2.3建设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低空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18.77亩,总建筑面积约18.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9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容积率1.59,主要建设成品机库、检测/维修车间、组装车间、试验车间、生产车间、低空保障指挥中心、展示中心、孵化中心、门卫及地下配套设施等;同时配套建设园区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
2.5本工程总投资:约8亿元
2.6招标范围:河南低空经济产业园先导区建设设计及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8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资质证书: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时,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时,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项合同订立日期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0万元或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需提供单项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0万元或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设计方需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②投标人提供相关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8.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方。
3.8.3联合体内各成员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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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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