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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标段 I)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3     浏览:0    
核心提示:申能海南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标段I)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标段 I)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本期先行建设 600MW,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 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 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期生态环境跟  踪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主要是依据《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  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  资办函〔2022〕640 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中的现状调查站位布置情况、环境跟踪  监测计划及周边海洋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分布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及海域特征, 进行监测站位设置,编制本期工程跟踪监测方案,并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  编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验收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 号)、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 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等相关要求, 在本项目 600MW 建设施工期开展 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和跟踪监测工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海洋生态、海洋水文、电磁环境、水下噪声、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珊瑚礁、海草床、白蝶贝、鸟类以及其他典型生态系统等内容。在调查过程中, 跟踪监测内容、站位、频次和指标等,需严格按照《海洋环境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 12763-2007)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 号)以及 其他相应的文件、标准和规范进行, 具体监测工作及成果验收应满足主管部门相 关要求;

2、陆上集控中心噪声与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3、根据本项目创优达标计划开展创优工作; 

4、负责为招标人协调有关监管部门相关手续及业务办理,负责根据有关监 管部门或甲方要求组织 CZ2 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事宜。

 

5、服务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环境 保护验收合格止。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需涵盖有海洋监测项目能力范围(附表含有:水质、 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 3   项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类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 签字盖章页)

(四)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备 1 项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 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委派证明、本单位社保证明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 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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