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消防系统维修升级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消防系统维修升级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消防系统维修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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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消防系统维修升级。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通科技大楼消防管道维修,大楼消防主机维修等消防系统相关维修事项,暖气设备更换阀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2.3项目
2.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青海省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或消防系统的施工或维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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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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