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楼—邮件处理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楼—邮件处理中心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项目代码:2312-410173-04-01-175290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邮政综合生产楼—邮件处理中心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817201
2.3建设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在原有地块基础上扩建二期邮件处理中心,总建筑面积3563.3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563.37平方米,地下面积0平方米,总投资1260万元。项目建成投用后,主要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内提供信函、包裹及投递等邮政公用事业普遍服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
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8月29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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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