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胡家河矿三号排水系统及403盘区3#、4#煤联合开采设计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胡家河矿三号排水系统及403盘区3#、4#煤联合开采设计项目
2.3招标范围:根据《胡家河矿井初步设计》《胡家河矿井二号风井项目初步设计》《胡家河煤矿403盘区补充勘探报告》、《胡家河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403盘区冲击危险性评价及冲击设计》等相关资料对三号排水系统、3#、4#煤联合开采方案设计、各生产系统校核、主要设备选型、投产工期、概算投资等、施工图(含非标设计)进行具体设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期限: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应为采矿工程专业方向,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企业时,须提供2020年至2023年以来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时,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
3.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6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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