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洛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园门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航洛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园门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航洛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门房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园内,共有三处,分别是南门房(西区门房 a)、北门房(西区门房 b)、东门房(西区门房 c)。南门房建筑面积 176.58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层高 3.9米;北门房建筑面积 67.49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层高 3.85 米;东门房建筑面积 36.49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层高 3.85 米。主要项目包括土建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航洛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园门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航洛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伊滨区洛阳光电产业园门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 1 项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完工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b、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保证不进行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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