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继电保护定值整定、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技术服务(标段I)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设6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继电保护定值整定、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海陆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计算。整定计算必须按照海南省电网公司和儋州市供电局的要求进行,并得到海南省电网调度的认可。
2、负责电网公司所需的所有场站并网测试与验证方案的编制,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电网公司审核通过;并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国家、行业及电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各项测试与验证,并取得电网最终审定的实验报告。
3、负责编制调试方案、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联调及风电场整套启动,包括验收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现场整体调试条件,完成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风力发电机组等海陆联调,完成整个风电场和电网调度联调,完成所有系统受电工作;根据电网公司及调度机构的技术及管理要求,完成并网前所需的信息筛选、方案核查、资料录入及报送、培训等工作,直至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并顺利并网。
4、负责调试、倒送电、并网前后验收、涉网试验过程中所有有关电网、监管部门的手续办理、配合及协调工作。
5、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调试会议,安排部署调试全过程相关工作。
6、协助政府部门及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项目创优工作。
7、出海工作期间,招标人负责提供海上交通,按照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个人用品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项目并网调试或包含海上风电项目涉网试验内容的业绩;
2.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或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调试业绩。
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海上风电项目并网调试或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或22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调试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委派证明、本单位社保证明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三个年度(若2023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设6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继电保护定值整定、涉网试验及整套启动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海陆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计算。整定计算必须按照海南省电网公司和儋州市供电局的要求进行,并得到海南省电网调度的认可。
2、负责电网公司所需的所有场站并网测试与验证方案的编制,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电网公司审核通过;并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国家、行业及电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各项测试与验证,并取得电网最终审定的实验报告。
3、负责编制调试方案、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联调及风电场整套启动,包括验收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现场整体调试条件,完成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风力发电机组等海陆联调,完成整个风电场和电网调度联调,完成所有系统受电工作;根据电网公司及调度机构的技术及管理要求,完成并网前所需的信息筛选、方案核查、资料录入及报送、培训等工作,直至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并顺利并网。
4、负责调试、倒送电、并网前后验收、涉网试验过程中所有有关电网、监管部门的手续办理、配合及协调工作。
5、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调试会议,安排部署调试全过程相关工作。
6、协助政府部门及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项目创优工作。
7、出海工作期间,招标人负责提供海上交通,按照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个人用品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项目并网调试或包含海上风电项目涉网试验内容的业绩;
2.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或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调试业绩。
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海上风电项目并网调试或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或22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调试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委派证明、本单位社保证明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三个年度(若2023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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