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涉县新能源公司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预制舱式升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主要涉及西戎镇、鹿头乡、木井乡、井店镇以及更乐等乡镇。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208MW,新建42台5.0MW(其中2台限4MW运行)风电和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210MVA主变,以1回220kV线路接至玉林站220kV母线侧备用间。
2.1.2招标范围: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预制舱式电气设备及安装调试: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将整站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化,实现工厂预制和生产,根据各功能单元特点,将整站分为:电气设备舱模块(主变、GIS成套装置、SVG装置由招标方采购)、生活舱模块(含装修及舱内空调、卫浴、家具等)、危废舱模块、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等配套附件。包括模块化设备制造及舱内设备集成、出厂试验、包装、运输、车板交货、提供技术资料;负责预制舱及预制舱设备到场,安装、调试(电气安装施工单位只负责整舱卸货、吊装);涉网相关试验包含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及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等。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涉县G234国道圣福天路方向4.8kM处涉县20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内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预制舱式设备供货(至少包含预制舱、220kV及以上综自及保护设备)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开关柜(额定电压≥35kv,额定电流≥1250A)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预制舱壳防火、防腐、抗震的实验或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220kV综自设备及保护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