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旺季专用容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年旺季专用容器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2024年旺季专用容器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SHYZCG 2024-1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42428ZB027003)
- 项目概述:为保障 2024 年“双十一”期间生产作业有序进行,本次采购的“双十一”旺季专用容器用于“双十一”旺季生产期间省际出口邮件和转退件的封装,需采购“双十一”旺季生产专用容器 55 万条,采购预算81.5 万元。
- 招标内容:
(1) 本次采购的专用容器共分为二种,一是1200mm*1100mm(青绿色、编织布、无绳扣)专用容器50万条,最高限价为75万元;二是1200mm*800mm (红色、编织布、无绳扣)专用容器5万条,最高限价为6.5万元。
(2) 本项目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中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
(7)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页面须有查询日期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