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照明控制系统设备(EL01)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LJG)的建设地点位于廉江市车板镇,计划建 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组照明控制系统设备(EL01)采购。
2.2 设备分级:
表 1 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
序 号 |
物项号 |
CAP1000 安全分级 |
核安全 分级 |
抗震类别 |
质保 要求 |
D- RAP 分级 |
R分 级 |
1 |
EL01 (主控室安全盘照明系统设 备) |
D |
非1E级 |
II+SSE震 中及震后 可用 |
QRA1 |
否 |
NR |
2 |
EL01 (主控室和远距离停堆室其 余照明系统设备) |
D |
非1E级 |
II |
QRA1 |
否 |
NR |
3 |
EL01 (其余照明盘) |
E |
非1E级 |
NS |
QNA |
否 |
NR |
2.3 供货范围:(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表 2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照明控制系统设备
类别 |
序号 |
描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照明控制系 统-设备与辅 助组件 |
1 |
智能照明主配电盘 |
进线电源:380/220VAC 外壳:IP52 进线额定电流:150A 断路器额定电流:15A 开断能力:不小于 20kA |
15 面 |
2 |
智能照明从配电盘 |
进线电源:380/220VAC 外壳:IP52 进线额定电流:150A 断路器额定电流:15A 开断能力:不小于 20kA |
15 面 |
|
3 |
子网通讯线路 (总线电缆) |
潜供方按需匹配 |
1000m (供参考)注 2 |
|
4 |
主网通讯线路 (网线及光纤) |
潜供方按需匹配 |
1000m (供参考)注 2 |
|
5 |
个人计算机工作站 (OIS) |
电源:220VAC-15/+10%,单相,50Hz ±5%输入 |
1 套 |
|
6 |
电源模块 |
电源:220VAC-15/+10%,单相,50Hz ±5%输入 |
13 个 (供参考)注 2 |
|
7 |
RS-232/RS-485 转换器/扩展设备 |
电源:220VAC-15/+10%,单相,50Hz ±5%输入 包含:系统组成所需的安装支架、电源 模块、网关、网络交换机、串口扩展设 备以及通讯线路 |
潜供方按需匹 配注 2 |
|
壳内照明干 式变压器 |
8 |
75kVA 三相干式变 压器 |
380-380/220VAC (△-Y),50Hz± 5%;一次侧电压分接头 2-2.5%;绕组 绝缘系统温度为 155℃,设计温升不超 过 80K。 |
4 台 |
主控制室与 远距离停堆 室 EA 照明 配电盘 |
9 |
安全盘照明配电盘 |
电源:220VAC-15/+10%,单相,两 线,50Hz±5% 外壳:IP20 短路容量不小于 10kA 熔丝额定电流:6A |
2 面 |
10 |
照明配电盘 |
电源:220VAC-15/+10%,单相,两 线,50Hz±5% 外壳:IP20 短路容量不小于 10kA 熔丝额定电流:6A 设备分级为 D 级,抗震 II 类 |
10 面 |
|
安全壳内 EA 照明配电盘 |
11 |
照明配电盘 |
进线电源:380/220VAC-15/+10%,三 相四线制,50Hz±5% 外壳:IP52 短路容量不小于 20kA 进线断路器额定容量:150A 断路器额定电流 15A |
6 面 |
|
|
|
开断能力不小于 20kA |
|
安全壳外非 智能照明配 电盘 |
12 |
非智能照明配电盘 |
进线电源:380/220VAC-15/+10%,三 相四线制,50Hz±5% 外壳:IP52 短路容量不小于 20kA 进线断路器额定容量:150A 断路器额定电流 15A 开断能力不小于 20kA 插座回路配 RCD 附件 |
22 面 |
注:
1.上述表格中供货范围的数量仅为单项目单机组数量,单项目双机组的供货范围为:上述供货范围乘以 2。
2.安装附件类耗材,规范书中仅提供参考数量,具体数量以各潜供方配置方案为准。
3.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章。以本文件第六章《技
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为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见技术图纸。
4.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投标产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标方的经验及投标方案,对本供货清单中的数量
认真核对、补充、完善,并自行计算各设备、材料及用量。投标完成后,在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和招标人 进行设计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仍然缺少必要的设备、材料量将由投标方无条件补足。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以上要求均需出 具情况说明或资料,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 ”,并加盖公 章)。
3.5 近 3 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 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 ”,并加盖公章)
3.6 近 3 年(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 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 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 明“无 ”,并加盖公章)
3.7 近 3 年(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 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请附情 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 ”,并加盖公章)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的代理商。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人民币以外的报价。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