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制样与传输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1*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具备施工条件后,项目自开工之日起60日内竣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制样与传输系统改造(CHDTDZ094/16-QT-02701):新建样品气动传输系统一套,新建自动存查柜系统一套,对集中管控系统进行迁移改造等工作,对制样机破碎、缩分、封装、控制等关键部位进行升级改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制样与传输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合同业绩,合同业绩内必须包含封装系统、全自动制样系统、在线全水分析系统、气送及存查样系统、燃料管控系统软件。业绩证明材料还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1)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发票、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2)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3)业主证明:指由业主单位出具的有效业绩成功投用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加盖业主单位有效印章。
9.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3 16:00到2024-09-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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