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 项目规模:4×220MW+1×66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自2024年11月20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结束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签约含税总额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输煤系统设备检修。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并不限于2024-2026年对输煤系统胶带输送机、叶轮给煤机、斗轮机、筛碎设备、螺旋给煤机、犁煤器、采样机、水暖系统、储煤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系统内附属设备设施等进行检修及故障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输煤系统设备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3.9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单机同等级输煤系统设备检修或设备安装业绩不少于3项(同等级输煤系统是指220MW机组及以上),非输煤系统主要设备如胶带输送机、筛碎设备、斗轮机系统等检修或安装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以及合同结算发票(分多次支付的,提供1张或以上)、竣工验收单扫描件。如招标方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废除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4 15:40到2024-09-22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