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项目简述
岗青公路K133+450~K134+340(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段)位于门源县东川镇,海拔 2600m~2700m。该段公路隶属于国道G338线,岗青公路原名为“民门公路”,即国防战备公路,起点于互助县岗子沟口,终点止于门源县青石嘴(公路全长156公里);该公路始建于1973年;2004年完成二级公路改建。
国道G338线“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段”总长约3km,建设期修建库区挡墙。因库区长期蓄水运行,导致路基护岸挡墙混凝土表层脱落,路面出现不同程度裂缝、沉陷等病害,影响公路正常运营。
经现场勘察,主要沉降段位于K133+943~K134+069,路面沉降量为2~30cm,不均匀沉降主要发生在靠近库区半幅路面,其中K133+970~K133+990约20m路段沉降较明显,靠近库区一侧沉降量大,沉降量为20~30cm,路面多分布裂缝,靠近山体一侧无明显沉降。
本次需对岗青公路K133+940~K134+080段公路已知缺陷进行施工处理,处理方式按照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公路缺陷处理施工设计图实施。
1.1.2交通条件
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珠固乡境内,交通便利。
以西宁市为始发点前往东旭二级水电站。西宁市—互助县—甘禅口—东旭二级水电站,途经西互高速、威北公路、岗青公路,全程124公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公路新建C30现浇砼仰斜式护岸挡墙、路基超挖换填、路面恢复、混凝土护栏浇筑、路面标线标注。
1.2.2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公路缺陷处理施工设计图》本次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公路缺陷处理施工主要包括:
(1)K133+943~K134+069段新建仰斜式护岸挡墙浇筑。
(2)K133+943~K134+069段路基超挖换填。
(3)K133+940~K134+080段路面恢复处理。
(4)K133+943~K134+069段路侧混凝土护栏基础及墙身浇筑。
(5)K133+940~K134+080段路面标线标注。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珠固乡东旭二级水电站库区右岸岗青公路线K133+940~K134+080段。
1.2.3.2项目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开工后30天内完成仰斜式护岸挡墙浇筑,剩余工期内完成其他施工内容。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在投标基准日期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并完成过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反映具体的工作内容)。
1.6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9月24日10:00时在东旭二级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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