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柴油采购(24个月)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2.2项目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柴油采购(24个月)(CHDTDZ079/18-QT-43101):柴油采购(24个月),#0柴油用量约304吨、#-20柴油用量约120吨、#-35柴油用量约24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柴油采购(24个月)】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8.投标人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成品油销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8 10:00到2024-09-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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