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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

2.2项目规模:4×335MW+2×630MW+2×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2月6日--2026年12月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

运输由招标方提供运输及机械车辆,投标方提供所有车辆燃油、可兰素及司机将物资(灰渣、黄泥等)运输至灰场或指定地点灰渣运输服务;灰渣运输相关服务人员及工程机械司机服务;投标方提供洒水车两辆并进行所属区域洒水作业,服务期限2年。详见技术部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

9.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8 09:00到2024-09-25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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