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天河园区供热及配套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天河科技园区,为满足天河科技园现有企业的用热及压缩空气需求, 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综合能源供应站,为园区提供蒸汽、压缩空气。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能够提高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厂内部分建设内容包括供热系统和供压缩空气系统两部分:蒸汽管道从电厂现有分汽缸接出至厂外,压缩空气系统利用电厂内现有厂房建设空压站,空压机出口经处理后的压缩空气品质达到用户需求。厂外部分蒸汽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同路由敷设,建设综合能源管廊通道。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工作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为设计、建设覆盖整个 安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天河科技园区供热及配套工程项目(包括厂内空压站与现有所有冷却水管道、蒸汽管道、电气热控接口的改造、厂外现有管道系统的改造、分支管道及预留接口),并建设空压站DCS控制系统和能源监控系统,实现对所有供热及供压缩空气系统的智能数据分析、设备管理、运营管理,对用户相关参数进行监控计量等功能等本项目范围内所必须的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项目收资、设计前试验、踏勘现场;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投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材料设备技术选型;提供符合规划、西气东输、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求的图纸;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含图审费用,含规划许可证,含道路占用和破路施工等施工前各部门手续);安全、环保、水保等三同时工作;项目报检(含建设过程中所有监督、检查、手续办理及费用)、设备材料采购、道路及绿化等市政设施的赔偿、施工过程中与沿线单位的施工协调(含铁路相关协调)、地上地下各类构筑物的拆除恢复及赔偿、居民的各类建筑物的协调迁改等、土建工程施工(含桩基、场地平整、沟槽支护以及降水等,含国电大道中间绿化带防撞设施的设置)、对如需利旧支架及桁架的复核(如有必要进行加固)、设备、管道、阀门、电气柜、控制柜、电缆、消防、暖通和所有工程的安装及保温、安装质量检测、工程总承包管理、施工过程中对其他管道等的保护、施工安全和环保、压力试验、吹扫及调试、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竣工资料、涉河工程施工、水保的实施及后续的申报、验收,压力容器及所有压力管道的备案、报检注册、验收直至拿到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与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协调,调试试运行,消缺,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最终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所有工作。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从 蚌埠公司主厂房固定端现有分汽缸接出DN350蒸汽管道,与现有厂区DN350供热管道走向一致,土建支架部分利用现有厂区DN350供热管道预留管位架空敷设至#1煤场东南侧,与现有DN350供热管道合并为DN500管道,与DN500压缩空气管道共架继续往东北方向敷设;
(2)在国能蚌埠公司现有厂房内(仅厂房为现有,相关设备基础、消防、暖通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建设800Nm3/min空压站,配套建设压缩空气后处理系统、蒸汽辅助加热系统、冷却水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等。空压站产生的压缩空气出站后跨越至#1煤场南侧,低架空敷设至#1煤场东南侧,与上述蒸汽管道共架敷设;
(3)从#1煤场东南侧两根DN500管道沿铁路厂前站东侧共架敷设至电厂出口;
(4)DN500供热蒸汽管道和DN500压缩空气管道出厂后共架低架空敷设至国电大道,桁架跨越至国电大道中间绿化带,在绿化带中低架空共架敷设,遇河流、交叉道路或绿化带连接处采用高架空、桁架、地埋等敷设方式跨越或穿越。其中压缩空气管道至德力光能后接出DN400管道支管至德力光能空压机房指定位置,压缩空气母管仅预留扩建阀不再往东敷设(但土建需预留压缩空气管位),蒸汽母管继续往东敷设,至丰原后接出支管至丰原围墙外1m,蒸汽母管预留向东扩建阀。位于中间绿化带部分管道需考虑防撞措施。沿途需考虑蒸汽用户(复培、富华服饰)和压缩空气用户(华东石膏、华泰建材、富华服饰)支线的引接。同步建设用户能源管理系统,对母管和用户的相关参数进行监控计量。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具备投运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供热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管道设计压力≥1MPa、管径≥DN200)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供热工程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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