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矿区
2.2 项目规模:土建建筑面积约2250㎡、安装2台25MVA变压器、安装2台FCZ№30/900通风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80日历天(不包含冬季停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西黑山一号矿井35千伏变电站、通风机房土建及安装工程:35千伏变电站、通风机房的土建、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消防、装饰装修、防雷及设备安装等,按照图纸设计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施工、采购、安装、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黑山一号矿井35千伏变电站、通风机房土建及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接证书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全额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9 15:54到2024-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