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
2.2 项目规模:5.96MW/6.85971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项目开工后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江苏连云港赣榆苏班牧业5.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车辆购置、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所有工作。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部分设计工作(包含:加固方案完工复核、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评审、竣工图设计等);屋面处理方案等各类方案的确定及评估优化,技术规范书编制等。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方项目建设移交生产前的各类检查整改闭环);项目管理工作,除组件及逆变器以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并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因项目实施需要与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除甲方合同约定可以由甲方承担的其它全部费用);建安工程施工(含新建19栋羊舍、原有建筑加固),项目建设临时租地,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项目后评估工作等一揽子工程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投标人所有施工工作不能破坏原有建筑结构,确保原有建筑的结构安全以及通道管线的安全,并且确保满足消防、绿化要求;因施工造成破坏原有绿化、道路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恢复。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连云港赣榆苏班牧业5.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容量4.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分包(须含光伏区域建安工程)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9 16:07到2024-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