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全过程质量提升及创优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引水隧洞长约17.5km,最大坝高29.3m,正常水位对应库容413万m3,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机组))。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2.1.2交通状况
2.1.2.1场外交通
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 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2.1.2.2场内交通
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412km,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路基宽度为4.5m /6.5m,路面宽度为3.5m /6.0m,混凝土路面。
场内道路目前已具备通车条件。
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分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文件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咨询,工程实体质量咨询,工程档案(项目文件)咨询,工法咨询,工程建设过程创优咨询;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并独立形成地基结构专项评价报告、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绿色建造专项评价报告;工程质量DVD汇报片制作(包含: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省级安装工程质量奖(如需)、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科技成果专项深度咨询;QC成果专项深度咨询;国家专利专项深度咨询;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现场复查配合;省级安装工程质量奖(如需)、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现场复查配合等。在申报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即与工程规模要求相符的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现场复查咨询指导。评价报告需取得相关协会认可,使项目最终获得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2.1.4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取得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止,如申报奖项后未获奖且已超过工程申报奖项的期限,合同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电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电力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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