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 招标编号:SHYZCG2024-1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3326)
- 项目概述:为王港作业点共2台挂信分拣机和2台平信分拣机采购备品备件,用于日常维保维修。
- 招标内容:
(1) 本项目就上海市 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年,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支付。
(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资格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7) 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具有完备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或非全新等)导致招标人发生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原厂质保售后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