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
- 招标编号:SHYZCG 2024—12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3502)
- 项目概述:租赁停车服务。需49个停车位(大于17.5米车位)。
- 招标内容:
(1) 租赁停车服务。需49个停车位(大于17.5米车位)。年预算54.39万元。
(2) 合同期限:2年。2024年11月5日-2026年11月4日。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排名第二为备选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4)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页面须有查询日期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