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中春路处理中心收寄出口集包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4年中春路处理中心收寄出口集包外包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2024年中春路处理中心收寄出口集包外包项目(第二次)
- 招标编号:SHYZCG 2024—1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3492)
- 项目概述:为建设信息化、数字化、集约化、智能化政务集约体系,提高政务类邮件服务质量,对政务邮件在营业部进行收寄出口高效地集包处理。采购中心拟开展对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同城业务 2024年中春路处理中心收寄出口集包外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
- 招标内容:
(1) 本项目对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同城业务 2024年中春路处理中心收寄出口集包外包项目服务进行集中采购。预算为109.79万元。本项目相关费用列支在成本费用中,采购资金由市寄递事业部(邮政账)、市寄递事业部(速递账)承担。
(2)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排名第二为备选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资格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一个业务外包的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双方盖章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 具有完备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管理能力,提供全年无休不间断的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能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 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 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