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邮政邮件处理中心违规行为智能预警采购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邮政邮件处理中心违规行为智能预警采购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邮政邮件处理中心违规行为智能预警采购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GC2401264
2.3.招标范围:河南邮政邮件处理中心违规行为智能预警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省级平台建设(违规行为智能预警智综合管理平台(软件)、智能分析接入、管理平台服务器);2.分拣场地平台建设(流媒体服务器、智能视频分析一体机、人脸识别智能分析摄像机、工装识别智能分析摄像机、离岗监测智能分析摄像机、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监测/消防监测智能分析摄像机、月台人车分流监测智能分析摄像机);3.利旧、新建摄像机安装调试(含辅材)。
2.4.项目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供货期:接甲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7.质保期:3年。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5.所投产品(违规行为智能预警智综合管理平台、智能视频分析一体机、摄像机产品)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7.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其它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CA办理及招标
公司名称:中招国诚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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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