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液化石油气(框架协议1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液化石油气(框架协议1年)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1年,接到交货通知后2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主要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地点 |
备注 |
1 |
液化石油气 |
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C3烃类组分(体积分数)/% 不小于95;C4及C4以上烃类组分(体积分数)/% 不大于2.5;蒸发残留物(ml/100ml)不大于0.05;总硫含量/(mg/m3) 不大于343;层析法(mg/m3)不大于10;专用罐车运输;危化品 |
吨 |
500 |
反再车间、 气化车间
|
其中反再车间预计数量300吨、气化车间200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若生产厂家投标,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化石油气或丙烷);若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化石油气或丙烷)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化石油气或丙烷)。
3.2.2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注明生产厂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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